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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出台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贸易知识行业资讯资讯-【资讯】

发布时间:2021-07-21 16:23:03 阅读: 来源:表面厂家

日前,国土资源部党组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党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党委、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和部机关各司局认真贯彻执行《意见》,建立健全教育格局、制度规范和监督机制,为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是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部党组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经过专门研究,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分7个部分提出了20个方面的具体意见。

《意见》指出,国土资源系统要构建惩防体系,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以改革为统揽,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以土地、矿业权审批出让、专项资金管理和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分析查找容易诱发不廉洁行为和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把源头预防腐败的措施,寓于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

为此,《意见》从构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新格局、发挥制度建设在构建惩防体系中的保证作用、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另外,《意见》还指出,要通过推进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法规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等办法,从制度上深化预防腐败的工作。要发挥查处案件在构建惩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坚决查处重点违纪违法案件,不断提高执纪办案水平,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意见》列出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主要目标。2005年,要形成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分解各项任务,中央明确国土资源部牵头负责的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2006年,全面推进具体意见中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所涉及的基本内容;2007年,强化构建惩防体系各项措施的作用,在国土资源系统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经过不断实践和总结,力争到2010年建立起具有国土资源管理特色的、较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

为确保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意见》指出,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根据业务职能进行任务分解,各司局、单位主要领导对分解的任务负总责。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评和奖惩机制,把落实该意见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作为考核测评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内容。

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

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是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以改革为统揽,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以土地、矿业权审批出让、专项资金管理和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分析查找容易诱发不廉洁行为和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教育格局、制度规范和监督机制,把源头预防腐败的措施,寓于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为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面理解和把握《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从国土资源管理的实际出发,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和预防腐败并举,同步设计和实施,建立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工作体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强化基础性、突出针对性、富于创造性、注重长效性。坚持认真总结、运用反腐倡廉实践中的基本经验,在继承中发展和创新。

(三)主要目标。2005年,形成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分解各项任务,中央明确国土资源部牵头负责的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2006年,全面推进具体意见中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所涉及的基本内容;2007年,强化构建惩防体系各项措施的作用,在国土资源系统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经过不断实践和总结,力争到2010年建立起具有国土资源管理特色的、较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

二、构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新格局

(四)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坚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加强党的基本理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部党组和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反腐倡廉理论学习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有重点地安排学习的具体内容。2006年起,各级领导班子主要领导每年至少讲授一次廉政内容的党课。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纳入每年的干部培训和专题教育计划,促使领导干部知任明责、知法明纪,恪守廉洁自律,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2005年起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他们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经受住考验。

(五)有效开展国土资源管理特色的反腐倡廉教育。针对国土资源管理特点,结合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面向全系统开展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一是对广大职工普遍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与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有机结合。2006年起,在录用公务人员上岗培训中增加廉洁从政的教育内容。二是经常对党员加强严格遵守党章、认真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教育,按照国土资源部党员“十个走在前”的先进性具体要求,巩固和拓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探索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三是重点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权力观教育,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剖析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清正廉洁、自我约束的能力。2005年起在全系统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进一步完善标准,促进全系统管理队伍素质整体提高,树立政令畅通、严格执法、优质服务、勤政廉政的新形象。2006年-2007年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培育、形成先进典型群体,评选一批勤政为民的先进基层所,一批优质服务“窗口”,一批廉洁从政的先进个人。

(六)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把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思想灌输与启发式教育、理论教育与形象化教育、树立正面典型和剖析反面案例结合起来,通过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创新载体和形式,开展有国土资源管理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在部党组领导下,由纪检监察、人事教育、机关党委、新闻宣传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做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2006年起,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到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规划,结合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每年确定教育的主题,纳入年度党员教育、干部培训、宣传教育的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各类专题报告会、知识竞赛及廉政文化等活动。要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报刊、出版和网络管理等单位的职能优势,运用开设专题、论坛,建立教育网页等载体,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成效。

三、发挥制度建设在构建惩防体系中的保证作用

(七)完善落实反腐倡廉基本制度的各项措施。各级党组织按照实行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健全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各项具体制度;落实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等党内监督制度,认真执行党委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和制度的落实,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等廉洁自律制度。2006年,认真总结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量化标准和考核指标体系。

(八)健全国土资源管理法规制度。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研究修改《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进一步推进以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把治本抓源头寓于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体系建设之中。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及配套制度,推进土地管理法规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征用制度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2006年出台《土地征收征用条例》;研究修订《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研究起草《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办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建立健全土地权利体系,2005年至2006年推动土地确权立法,完善土地调查和登记制度,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完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研究修订《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研究建立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公示制度。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投标,2006年出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善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健全矿业权管理制度体系。2005年起用两年左右时间,以煤炭资源开发为重点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健全完善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2006年出台《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规定》,规范矿业权出让和转让方式。

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2006年出台《土地监察规定》和《违反矿产资源法行政处罚办法》,完善《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等。

(九)深入落实源头防治腐败的改革制度。推进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配套制度建设,在行政执法程序和环节的制度设计中,进一步体现反腐倡廉的要求。依法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和行为,完善窗口办文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度,细化审批岗位责任,实施分级负责和过错追究。落实国土资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完善法定许可事项内部会审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规则和程序,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探索建立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全面推进各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2005年起,组织实施“金土工程”,实现各级国土资源管理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增强网上政务信息发布、基础信息提供、登记和审批业务受理、信息查询和反馈能力。

2005年至2007年,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财政改革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统一管理,实行收支脱钩。积极引入招投标等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运作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推广项目公示制度。各类建设工程、设备等采购项目以及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等专用服务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规范运行程序。

2005年至2007年,继续落实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干部人事改革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具体措施。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十)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认真检查各级领导班子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监督执行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及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情况。特别要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和自我约束。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的情况。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承诺进行监督,细化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制度的考核,并在年终考核测评中接受民主评议。

(十一)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土地、矿业权审批出让和专项资金管理等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依法规范“授权”“委托”其他单位和社会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保证正确赋权、规范用权、有效制权。强化行政监督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的情况;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以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矿业权的情况;土地征收征用环节中农民征地补偿费落实的情况;土地整理等重大项目确立和实施的情况。对重点环节和部位,实施权力分解和内部制约,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集体履行自由裁量权。加强对执行《公务员法》、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工作人员禁令》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行政执法权力与利益挂钩的问题。对具有审批权和人、财、物管理岗位的人员,实行定期轮岗或者交流。

完善财务监督体系和内部制约机制。2005年起,加强对预算资金、国有资产收益、经营服务性收入和大额资金支出使用的监管。规范收费项目,严禁乱收费和设立“小金库”。定期开展对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审计。健全国土资源专项资金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专项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防治、国土资源大调查等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加强对执行项目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的监督检查。实行重大项目责任制,定期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考评,试行考评结果与单位和责任人年度考核挂钩。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2005年起,检查《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执行情况,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加大对领导职位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监督力度,确保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选准用好干部。考察干部要全面深入了解德、能、勤、绩、廉的情况,防止和纠正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在提交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前,要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十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作用。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履行党章、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2005年起,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参与重要工作和会议、开展调研和专项检查、参与监督重大项目招投标等工作方式,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以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提高监督的有效性。依法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和专项执法监察,加强分类指导,把预防、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纪检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十三)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监督的综合效应。认真研究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发挥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的监督作用,使他们能够及时反映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意见、建议和问题;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与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直接沟通的网络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完善国土资源信访举报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自觉接受舆论监督,重视研究解决新闻媒体报道和“行风热线”反映的热点问题。

五、用改革的办法深化预防腐败工作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法规体系建设。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和管理土地市场。2005年进一步深入研究“修订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作,2006年形成修订《土地管理法》的总体框架。按照中央要求,规范和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加强土地出让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范围,逐步把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的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2005年,修订并出台《划拨用地目录》,推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逐步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提出并试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具体实施意见。组织制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操作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操作规范》,提出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实行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2005年至2006年,进一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研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制度创新。

2005年至2007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和完善矿业权市场建设,依法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积极推进采用竞争方式出让矿业权,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研究改革探矿权、采矿权分类管理的措施。

2005年起,进一步建立国土资源市场监管和服务新体系。完善土地、矿产资源市场监管网络,建立健全市场信息发布系统和国土资源有形市场建设。强化土地评估、矿业权评估等中介组织管理和行业自律。

(十五)继续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2005年至2007年,研究国土资源管理与国土资源资产经营的关系,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土资源管理新体制。加强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的基础建设,制定干部管理相关办法,理顺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管理体制,推进改革措施全面到位。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深化地质勘查队伍体制改革。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研究建立督察制度运行的机制。

六、发挥查处案件在构建惩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十六)坚决查处重点违纪违法案件。2005年起,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滥用国土资源审批出让权、行政执法权,“以地谋私”、“以矿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处国土资源管理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贪赃枉法、行贿受贿和专项资金管理中违法违规的案件。

(十七)不断提高执纪办案水平。依纪依法正确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加强办案纪律教育,提高办案能力。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实行惩处与教育相结合。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有关从轻、从重、减轻、加重处分和免予处分的规定,正确把握政策,体现宽严相济。2005年起,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有些问题比较明显的干部,可先采取免职、调离等组织措施。加强与其他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

(十八)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重视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建立防范的长效机制。针对案件暴露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及时提出建章立制和规范行为的建议;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提出专项治理的建议。2005年建立“一案两报告制度”,既要有结案报告,还要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有关整改的建议报告,有效推进治本工作。

七、确保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十九)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是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在部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2005年起,强化党政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制,把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纳入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部党组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提出每年工作的重点和任务;组织召开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

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部党组落实《实施纲要》意见所涉及的全局性问题。纪检监察机构要全面履行职能,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作用,积极协助部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建立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根据业务职能进行任务分解,各司局、单位主要领导对分解的任务负总责。2005年起,制定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措施,把牵头负责的任务与业务管理有机结合,统筹研究安排,明确进度、落实责任,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联系。贯彻落实本意见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总结和考核。

(二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评和奖惩机制。把落实本意见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作为考核测评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内容。2005年起,加强对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并建立评价档案。按照管理权限,结合年度考核,组织对各司局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党风廉政情况考核测评,考核结果向部党组报告。2005年起,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将地方政风、行风测评结果及时向国土资源部书面报告。对被评为行风建设先进、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对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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